总要去趟宁波吧,盘点宁波十大特产

来源: 千城特选2024-07-20宁波特产哪里买、宁波十大特产
总要去趟宁波吧,千城特选商城为您精选了宁波十大特产,包括宁波汤圆、象山白鹅、慈溪杨梅、奉化水蜜桃、红膏炝蟹、长街蛏、溪口千层饼、慈溪绿茶、西店牡蛎、奉化芋艿头等。买特产,你有更好的选择,不妨微信搜索“千城特选”小程序商城看看哦。

总要去趟宁波吧,听听甬江的潮声,逛逛月湖的古迹,尝尝奉化的水蜜桃,感受港城的初秋。当然宁波十大特产定然不能错过。


一、宁波汤圆
宁波汤圆以猪油、芝麻、白糖为馅,皮薄馅大,口感浓郁。冬至佳节,家家户户必食,寓意团圆美满,是宁波独有的甜蜜记忆。


二、象山白鹅
象山白鹅肉质细腻,鲜美可口,营养丰富。无论是清蒸的清雅,还是烤制的香浓,都能让人回味无穷,是宁波餐桌上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三、慈溪杨梅
慈溪杨梅是夏季时令佳果,清甜多汁,色泽诱人。直接品尝,满口生津;制成甜品或果脯,更是别有一番风味,深受食客喜爱。


四、奉化水蜜桃
奉化水蜜桃果肉柔嫩多汁,甜美可口。夏日炎炎,一口下去,清凉解暑,是宁波人消夏的不二之选。


五、红膏炝蟹
红膏炝蟹是宁波传统小吃,色彩艳红,鲜咸滑嫩。选用优质红膏蟹,经过精心腌制而成,每一口都是对海洋美味的极致追求。


六、长街蛏子
长街蛏子产自“蛏子之乡”宁海长街,以其个大肉肥、鲜嫩味美而著称。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赋予了它独特的品质,是海鲜爱好者的必尝之选。


七、溪口千层饼
溪口千层饼是宁波传统名点,制作工艺独特。层层叠加的糯米与面粉,经过烘烤后变得香脆可口,是品味宁波文化的一道美味佳肴。


八、慈溪绿茶
慈溪绿茶生长在亚热带濒海地区,具有清香鲜爽、滋味醇厚的特点。品一口慈溪绿茶,仿佛能感受到大海的宽广与自然的恩赐。


九、西店牡蛎
西店牡蛎是宁海县西店特产,养殖历史悠久。其肉质鲜嫩、味美可口、蛋白质含量高,是滋补身体的佳品,深受食客喜爱。


十、奉化芋艿头
奉化芋艿头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具有700余年的种植历史。其肉质细腻、口感软糯、味道甜美,是宁波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也是馈赠亲友的佳品。


每一样宁波特产都有着不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代表着宁波美食和文化的精髓。如果你来到宁波,一定不要错过尝试它们的机会哦。


7×24h 快讯

央行等八部门: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应予以禁止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其中提到,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43分钟前

央行等八部门: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其中提到,通知指出,强化对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和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不得将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加强风险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43分钟前

央行等八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43分钟前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关于虚拟货币,长期以来,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以及泰达币等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通知》延续了近年来的政策立场,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43分钟前

分子之心MoleculeOS完成重大代际升级

36氪获悉,近日,分子之心宣布其AI蛋白质优化与设计平台MoleculeOS完成重大代际升级。同时,分子之心依托NewOrigin(达尔文)创新算法,解决了AlphaFold 3等模型无法解决的产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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