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类  厨房洁具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注释】

第二十一类主要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以及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瓷器。本类尤其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器具及容器,如:厨房用具,桶,用铁、铝、塑料或其他材料制成的盆,以及小型手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电梳;――电牙刷;――碗碟架和饮料瓶架(餐具)。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玻璃制品、瓷器和陶器(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清洁制剂、肥皂等(第三类);――小型电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第七类);――剃刀及剃毛装置、修剪刀(手工器具)、修指甲和修脚的金属器具(第八类);――电烹饪器具(第十一类);――梳妆镜(第二十类)。

第二十一类商标分类表
酸坛(210040)细颈坛(210040)家庭用陶瓷制品(210068)瓦器(210129)锡釉陶器(210157)陶制平底锅(210181)瓷器(210189)陶器(210193)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坛、罐)(C210024)日用陶器(包括盆、碗、盘、缸、坛、罐、砂锅、壶、炻器餐具)(C210025)陶瓷支撑球(C210026)耐酸耐碱陶瓷器(C210027)仿瓷器(C210028)仿陶器(C210029)陶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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