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类  厨房洁具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注释】

第二十一类主要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以及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瓷器。本类尤其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器具及容器,如:厨房用具,桶,用铁、铝、塑料或其他材料制成的盆,以及小型手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电梳;――电牙刷;――碗碟架和饮料瓶架(餐具)。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玻璃制品、瓷器和陶器(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清洁制剂、肥皂等(第三类);――小型电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第七类);――剃刀及剃毛装置、修剪刀(手工器具)、修指甲和修脚的金属器具(第八类);――电烹饪器具(第十一类);――梳妆镜(第二十类)。

第二十一类商标分类表
水晶(玻璃制品)(210098)装饰用玻璃粉(210114)非建筑用彩饰玻璃(210119)玻璃板(原材料)(210143)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210149)非绝缘、非隔热、非隔音用玻璃棉(210152)非建筑用玻璃马赛克(210161)乳白玻璃(210166)半透明玻璃(210167)合成灵敏导电玻璃(210229)运载工具用窗玻璃(半成品)(210231)非纺织用石英纤维(210283)非绝缘、非隔热、非隔音、非纺织用玻璃纤维(210284)非纺织用玻璃纤维线(210286)非建筑用石英玻璃(半成品)(210308)不碎玻璃(C210048)钢化玻璃(C210049)半加工玻璃管(C210051)非建筑用装饰玻璃非建筑用发光玻璃非建筑用彩色玻璃板非建筑用普通平板玻璃非建筑用夹丝玻璃板玻璃条(非建筑用)含有电导体丝的玻璃(非建筑用)非建筑用平板压花玻璃非建筑用钢化玻璃未加工的运载工具用窗玻璃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玻璃除外)非建筑用夹层平板玻璃非建筑用改性玻璃薄板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非建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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